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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拓展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消息来源: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06-09 15:10 浏览量: 字号:[ ]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就《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拓展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相关信息进行公示,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拓展区总体发展规划

规划范围及面积: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拓展区包括定海工业园区东拓展区块、海洋产业集聚区区块、金塘北部围垦区块及六横小郭巨围垦区块,总规划面积17.10平方公里。

其中金塘北部围垦区块,规划面积约7.13平方公里。区块分为东、西两片区,其中东片区面积约3.54平方公里土地,四至范围为:东起澳牛项目厂区,南起龙王塘水库,西至东片区D1海塘,北至鱼龙山;西片区约3.59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起围垦区X1海堤,南起大鹏岛,西至甘池山岛,北至大髫果山。

规划期限:2020-2030年,分两期实施,其中近期:2020年-2025年;远期:2026年-2030年。

发展定位:金塘北部围垦区块产业定位:依托绿色石化基地原料以及码头资源优势,发展高性能树脂、特种橡胶、环氧乙烷和环氧丙烷及其下游产品、完全降解塑料、PTA下游产品,建设高性能材料基地。

主要业务发展规模:金塘北部围垦区块高性能材料产业共规划37个项目,总占地约4812亩,根据金塘北部围垦区施工进度情况,及东、西两个地块的交地时间的不同,项目分步实施。东片区先开工建设,先建设树脂改性、聚苯乙烯、PMMA,特种聚酯、可降解塑料、尼龙66等项目,2021年下半年动工,2023年东片区项目建成投产。西片区主要包括环氧乙烷、乙氧基化、PO/SM、聚醚多元醇、特种橡胶及弹性体、石油树脂、聚氨酯等项目,2023年开工建设,2025年全部建成。

二、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对策措施

大气环境:经预测,规划实施后区域大气环境及周边敏感目标在叠加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后,常规因子均符合国家二级标准限值,特征污染物指标均满足相应环境标准限值。

水环境:规划实施后,规划区内各类废水将依托区域污水处理厂实现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海,不会排入区域周边地表水体,基本不会对海域及区域地表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地下水及土壤:全面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各项任务,同时要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和生产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切实落实各项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在此基础上,区域内开发建设基本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只要入驻企业切实落实各项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同时加强退役场地土壤环境管理,规划的实施对区域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规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拓展区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生活垃圾可实现有效处置,同时积极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工作,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均能依托各固废处置设施进行处置,实现无害化处理。在加强收集、运输、处置等各过程环境管理的基础上,不会对区域及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声环境:规划实施后,区域内将完善规划布局,总体实现工业用地、交通干线和居住用地等敏感区的有效隔离。同时将做好各噪声源的隔声降噪措施,其影响是非常有限的。

环境风险:规划实施后,拓展区与各企业将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事故风险防范体系及应急响应体系。在切实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企业与区域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及管理的基础上,拓展区环境风险可控,环境事故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生态环境:综合分析认为,在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生态建设和保护措施的基础上,规划实施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是有限的。

社会影响:本次规划实施后,可实现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完善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时需统筹考虑、合理安排,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评价认为,在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拓展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必须按照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切实保证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在引进项目时严格把关,确保满足清洁生产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对进入项目加强环保监督管理力度,将区域开发的环境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拓展区的开发建设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是可以缓解和接受的,从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环评报告书简本或其他进一步资料可向规划组织单位或环评单位申请查阅。

[注]:1、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和反馈;

2、公众意见接收邮箱为767160383@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主要事项

相关企事业单位、职能部门及公众均可提出建议意见。主要征询意见事项如下:

(1)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的建议。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表。

七、联系方式

(1)规划组织单位

名称: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理委员会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和丰路1号   

联系人:夏工        

电话/传真:0580-8041770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联创街199号                  

联系人:朱 工         

电话/传真:0571-87998851

(3)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名称: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传真:0580-2037820


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理委员会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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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拓展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信息来源: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06-09 15:10:26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就《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拓展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相关信息进行公示,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拓展区总体发展规划

规划范围及面积: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拓展区包括定海工业园区东拓展区块、海洋产业集聚区区块、金塘北部围垦区块及六横小郭巨围垦区块,总规划面积17.10平方公里。

其中金塘北部围垦区块,规划面积约7.13平方公里。区块分为东、西两片区,其中东片区面积约3.54平方公里土地,四至范围为:东起澳牛项目厂区,南起龙王塘水库,西至东片区D1海塘,北至鱼龙山;西片区约3.59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起围垦区X1海堤,南起大鹏岛,西至甘池山岛,北至大髫果山。

规划期限:2020-2030年,分两期实施,其中近期:2020年-2025年;远期:2026年-2030年。

发展定位:金塘北部围垦区块产业定位:依托绿色石化基地原料以及码头资源优势,发展高性能树脂、特种橡胶、环氧乙烷和环氧丙烷及其下游产品、完全降解塑料、PTA下游产品,建设高性能材料基地。

主要业务发展规模:金塘北部围垦区块高性能材料产业共规划37个项目,总占地约4812亩,根据金塘北部围垦区施工进度情况,及东、西两个地块的交地时间的不同,项目分步实施。东片区先开工建设,先建设树脂改性、聚苯乙烯、PMMA,特种聚酯、可降解塑料、尼龙66等项目,2021年下半年动工,2023年东片区项目建成投产。西片区主要包括环氧乙烷、乙氧基化、PO/SM、聚醚多元醇、特种橡胶及弹性体、石油树脂、聚氨酯等项目,2023年开工建设,2025年全部建成。

二、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对策措施

大气环境:经预测,规划实施后区域大气环境及周边敏感目标在叠加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后,常规因子均符合国家二级标准限值,特征污染物指标均满足相应环境标准限值。

水环境:规划实施后,规划区内各类废水将依托区域污水处理厂实现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海,不会排入区域周边地表水体,基本不会对海域及区域地表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地下水及土壤:全面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各项任务,同时要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和生产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切实落实各项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在此基础上,区域内开发建设基本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只要入驻企业切实落实各项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同时加强退役场地土壤环境管理,规划的实施对区域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规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拓展区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生活垃圾可实现有效处置,同时积极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工作,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均能依托各固废处置设施进行处置,实现无害化处理。在加强收集、运输、处置等各过程环境管理的基础上,不会对区域及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声环境:规划实施后,区域内将完善规划布局,总体实现工业用地、交通干线和居住用地等敏感区的有效隔离。同时将做好各噪声源的隔声降噪措施,其影响是非常有限的。

环境风险:规划实施后,拓展区与各企业将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事故风险防范体系及应急响应体系。在切实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企业与区域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及管理的基础上,拓展区环境风险可控,环境事故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生态环境:综合分析认为,在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生态建设和保护措施的基础上,规划实施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是有限的。

社会影响:本次规划实施后,可实现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完善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时需统筹考虑、合理安排,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评价认为,在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拓展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必须按照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切实保证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在引进项目时严格把关,确保满足清洁生产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对进入项目加强环保监督管理力度,将区域开发的环境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拓展区的开发建设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是可以缓解和接受的,从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环评报告书简本或其他进一步资料可向规划组织单位或环评单位申请查阅。

[注]:1、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和反馈;

2、公众意见接收邮箱为767160383@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主要事项

相关企事业单位、职能部门及公众均可提出建议意见。主要征询意见事项如下:

(1)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的建议。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表。

七、联系方式

(1)规划组织单位

名称: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理委员会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和丰路1号   

联系人:夏工        

电话/传真:0580-8041770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联创街199号                  

联系人:朱 工         

电话/传真:0571-87998851

(3)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名称: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传真:0580-2037820


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理委员会

2021年6月9日